为什么记录
“‘保护’指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各种措施,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特别是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二条三款
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明确的9种保护方法中,“立档”包括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持续的记录,并将记录成果有序保存。我国有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记录的悠久历史,早在周代便设有采诗之官。采诗之官采集民歌,了解民众的疾苦,观察施政的得失。采诗官们也许没有想到,他们采集的这些民间歌谣,对后世的中国人有多重要。
插图《诗经·周南·关雎》
诗经》中的十五国风,正是孔子周游列国所采访记录下的各地民歌各地民歌。今天的我们,仍然能通过阅读这些词句,走进两千多年前古人们的内心世界,了解他们的生活,感受他们的心灵。
我国浩如烟海的典籍文献中,记载了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从民歌到故事,从节气到节日,从医药到饮食,从建筑造船到酿酒造纸,无一不被一代又一代的文人学者记录到他们的著作之中。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一直通过活态传承和文献记录两种方式传承至今,并行不悖,一动一静,彼此支持,相互印证。
进入21世纪,非遗的记录方式也从传统的文字记录发展到了影音图文相结合的多媒体记录。非遗中所蕴含的大量隐秘、精微的技术细节和内在信息,也都可以通过多媒体手段得以较好地记录保存。
我们也同样认识到,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非遗也在变化之中,部分项目的传承面临着挑战;代表性传承人普遍年事已高,多处于生命的暮年。非遗的记录工作不仅必要,而且紧迫。
对非遗的记录,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工作,不仅能为非遗的研究和传播提供资料支持,更能为非遗的活态传承提供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