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非遗

“本法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二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二条一款
我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分为10个类别:
- 民间文学
- 传统音乐
- 传统舞蹈
- 传统戏剧
- 曲艺
- 体育、游艺
与杂技 - 传统美术
- 传统技艺
- 传统医药
- 民俗
“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二条一款
非遗是一种文化身份、文化基因。非遗在我们身上与生俱来、与日俱增,代代相传、生生不息。人人生来就是非遗的持有者,生来就是非遗的传承人。伏羲氏观天授时,燧人氏钻木取火,神农氏亲尝百草,引出了中华文脉的源头活水;先民们绘岩画、烧彩陶、唱民歌、讲传说,为子孙照亮了数千年的前程道路。今天的我们,同样守护着文脉的清泓,守护着古老的记忆。保护非遗,就是要让全社会都增强对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不断激发文化生命力和创造力,为国家和民族的发展提供源源不竭的精神动力。非物质文化遗产必将被我们所传承,泽被后世,永续前行。
自2001年昆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为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以来,中国非遗保护工作进入全新的时代。截至2020年12月,中国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项目共计42项,总数位居世界第一。我国已建立了国家、省、市、县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先后公布了5批共1557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建立和完善了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共认定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062人。国家和各地成立了非遗保护中心,高等院校开设非遗保护专业,为非遗保护提供专业力量支持。我国设立了“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并将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设为法定节假日,“非遗”一词家喻户晓,非遗保护的理念深入人心。
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施行,从此我国非遗保护有法可依。我国还采取了整体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抢救性保护等多种方式对非遗进行保护。截至目前,我国共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3个,确立了两批共100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同时,我国开展非遗记录工程,全面、系统、持续地对非遗进行记录、存档,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就是非遗记录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